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156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近日收到齐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齐河县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项目计划投资额约为11.50亿元。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齐河县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
2、中标人: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投资额约为11.50亿元,具体投资额以项目公司实际投入并经财政审计确认为准。
4、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4个子项目,包括齐河晏城街道原大魏村废弃村址生态改造工程、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高新区国道309以南区域涉水项目及齐鲁高新区科技孵化器项目。
5、建设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6、中标价格:资金成本年化率8%。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齐河县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西,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齐河县2014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9%,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85.78亿元,同比增长17.1%。(以上信息来自于齐河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qihe.gov.cn/index.html)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暂定总投资约为11.50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24.57%。
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
四、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成交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组建方各自的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大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