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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

公告日期:2013-06-20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3-038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董事
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
登记,公司以2013年6月18日为股票行权登记日,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58名激
励对象的3,330,254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截止2013年6月19日,公司已完成相关
股份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行权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201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
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011年1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并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首期股权激励计
划》”),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201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授
予激励对象378.98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52%。行权价格为64.89
元,股票来源为东方园林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
期权授权日起的五年时间,自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可以分四期匀速行权。 
2、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2011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关于确定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1
年1月27日,行权价格为64.89元,授予数量为378.98万份,授予激励对象为
70人。 
3、股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201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调整的议案》及《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激励对象由70人调整为61人,对应的33.58万份期权予
以注销,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345.40万份。并且,第一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
件,激励对象可在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的期间内行权。 
 2012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以2012年5月25日为股票行权登记
日,对提出申请行权的61名激励对象的863,5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截止2012
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相关股份登记手续。本次行权完成后,剩余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9.05万股。 
2012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尚未行权的259.05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调整后
股票期权数量为5,166,196股,行权价格为32.54元。 
201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调整的议案》及《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58人,对应的17.08万份期权予
以注销,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499.54万份。并且,第一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
件,激励对象可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的期间内行权。 
2013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尚未行权的499.54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调整后
股票期权数量为999.08万份,行权价格为16.16元。 

 
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动日期  该次行
权数量
(万份) 
该次取
消期权
数量
(万份) 
该次激
励减少
人数 
该次变动
后期权数
量(万份) 
该次变
动后行
权价格
(元) 
该次变
动后激
励对象
人数 
变动原因简
要说明 
授予日  —  —  —  378.98  64.89   70  — 
2012.4.23 —  33.58  9  345.40  64.89  61 
9名激励对象不
符合行权条件 
2012.5.30 86.35  —  —  259.05  64.89  61 
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 
2012.6.7  —  —  —  516.6196 32.54  61 
2011年度权益
分派 
2013.4.18 —  17.08  3  499.54  32.54  58 
3名激励对象不
符合行权条件 
2013.5.21 —  —  —  999.08  16.16  58 
2012年度权益
分派 
二、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激励对象符合各项行权条件 
经认真对照《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修订稿》和《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方法》相关条款,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已经满足: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
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 
3  等待期内,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各年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 年财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
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负。 
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
报字[2013]第210290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2012年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7亿元,均高于
授予日2011年1月27日前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1.34亿元和1.33亿
元。 
4  以本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2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达到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2年公司
合并财务报告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87亿元,比2010年增长167.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为30.19%。 
5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行权前,有3名激励对象
离职,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8人,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99.54
万份,并办理17.08万份期权的注销手
续。2012年度,符合考核条件的58名
激励对象均考核通过,满足行权条件。 
2、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58位激励对象行权资
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在股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审核了公司激励
对象名单及行权的相关条件,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公司2012年年度
报告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的期间内

 
行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
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
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我们同意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 
三、 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明细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次行权
前持有的
股票期权
数量(万
股) 
本次行权
数量(万
股) 
本次行权占股
票期权激励计
划已授予权益
总量的百分比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韩瑶  财务负责人  20.8204  6.9401  0.5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20.8204  6.9401  0.52% 
二、其他激励对象 
1  其他57名员
工 
中层管理人
员 
978.2566  326.0853  24.48%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978.2566  326.0853  24.48% 
合计  999.0770  333.0254  25% 
注:原股权激励对象、58名中层管理人员之一韩瑶女士,于2013年4月被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聘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其中公司财务负责人韩瑶女士本
次行权6.9401万股,按《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
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卖出, 高管所持本

 
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其总数的25%;其余57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
所获得的326.0853万股股份无禁售期。 
3、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激励对象已于2013年5月31日前向公司缴纳足额的行权资金,缴款金额为         
53,816,904.64 元。 
4、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对象所缴纳的行权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3]第210754号验资报告,审验意见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13
年5月3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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