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3-032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
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1年1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并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首期股权激励
计划》”),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4、2011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关于
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1年1月27日,行权价格为64.89元,授予数量为378.98万份,授予激励对
象为70人。
5、201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调整的议案》及《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激励对象由70人调整为61人,对应的33.58万份期
权予以注销,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345.40万份。并且,第一个行权期已满足行
1
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的期间内行权。
6、2012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以2012年5月25日为股票行权
登记日,对提出申请行权的61名激励对象的863,5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截
止2012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相关股份登记手续。本次行权完成后,剩余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9.05万股。
7、2012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尚未行权的
259.05万股股票期权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为5,166,196股,行权价格为32.54元。
8、201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调整的议案》及《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58人,对应的17.08万份期
权予以注销,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499.54万份。并且,第一个行权期已满足行
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的期间内行权。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如下: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东方园林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缩股
2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东方园林股票缩
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
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
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东方园林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4、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