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2-058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12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 7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冬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
同的议案》
公司作为施工承包方及设计施工联合体的代表方与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黄石山中国姿态雕塑公园一期及茅竹岭公园一期景观系统建设工程
设计施工合同》,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
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分别
与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东方城置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
易合同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修
订版》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
节价。交易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
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