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2-054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协议签署情况
2012 年 2 月 6 日,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辽宁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签署了《奥体中心及 36 条道路绿地景观系统建设合
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暂估为人民币 6.39 亿元。
《关于签署辽宁省营口市奥体中心及 36 条道路绿地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3)刊登在 2012 年 2 月 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协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框架协议对应的景观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辽
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 34 条街路绿化工程及奥体中心景观改造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的中标人。中标内容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 34
条街路绿化工程及奥体中心景观改造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813,513,669.47 元。
施工工期:2012 年 12 月 6 日开工,2013 年 9 月 27 日竣工,日历工期 296 天。质
量标准为:合格。
根据《中标通知书》内容,公司需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之前与招标人签订施
工合同。
三、 风险提示
1、本工程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2、本工程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景观工程合同约定及实际
工程量结算为准,存在最终金额与预估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本工程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
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