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9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淄博金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诉讼情况
被告未按照租赁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
(1)解除租赁协议,被告返还租赁资产。
(2)被告支付租金、占用使用费、违约金、保全保险费共计 46,841,006.96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影响及其他关注事项
对于本诉讼中原告之诉求内容,山东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正积极准备抗辩工作。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