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7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披
露的 2022-136 号公告进展如下:
现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裁定如下:
1、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资产”)
2、被执行人: 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
3、执行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裁定结果: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腾晖光伏名下位于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腾晖路 1 号的不动产【权证号:苏(2018)常熟市不动产权第 0050733号】。
目前,公司临时管理人与长城资产已进行了沟通协商,长城资产愿意继续支
持公司的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同时,常熟市人民法院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对债
权人申请腾晖光伏重整事项进行审查(公告编号:2023-044)。2023 年 5 月 26日,苏州中院已传唤腾晖光伏对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进行调查。如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则公司将依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预重整程序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修订)》(苏中法发〔2022〕39 号)第八条之规定,及时申请中止对腾晖光伏财产的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