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
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宿迁市开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一:宿迁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四:王柏兴
2、诉讼情况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债权协议》,被告一未按照协议约定条款履行协议。
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偿还委托贷款本息并承担律师费共计 7118.9589 万元;被告二、被告三和被告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 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影响及其他关注事项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