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10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近期涉及相关诉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与宝胜科技的诉讼
1、当事人:
原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科技”)
被告: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熟中联”)
2、诉讼情况及进展
公司子公司常熟中联因产品质量纠纷的案件一审已判决胜诉(详见公告2022-066),宝胜科技不服一审判决败诉后重新起诉,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宝胜科技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二、涉及与西宁西经开的诉讼
1、当事人:
原告:西宁西经开青银新材料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一: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王柏兴
2、诉讼情况及进展
前期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现原告申请法院执行,此案件目前正在和解、调解过程中。
三、涉及与京东方能源、寰达贸易的仲裁
1、当事人:
第一申请人: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申请人:河北寰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被申请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上海至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仲裁请求
申请人因原转让方存在耕地占用税欠缴情形提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人支付耕地占用税 692.25 万元、滞纳金 648.63825 万元、资金占用费以及本案的律师费、保全费等与仲裁相关的全部费用。
四、涉及与银江技术的诉讼
1、当事人:
原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2、诉讼情况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组件买卖合同后,被告一与被告二签订采购合同,被告一向被告二采购组件;原告因被告逾期交付、交付不完全、产品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原告请求二被告支付合同标准的违约金 1,372.09 万元、损失 695.5907 万元、资金占用损失费及本案产生的诉讼费。
五、本次涉及的诉讼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案件的相关进程,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