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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5

中利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利集团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11 月 10 日、11 月 11 日和 11 月 12 日)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持有参股公司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8.29%股权,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股票代码:600318)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新力金融正在筹划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比克动力不低于51%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除上述信息以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光伏组件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总价超过 17 亿元的光伏组件采购合同(详见 2021-142 号公告),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王柏兴持有的 6,399.97 万股拟被北京市第二

          中利集团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
拍卖(详见 2021-141 号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8 年累计投资 8.5 亿元持有比克动力 8.29%股权,根据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评估机构对其进行的资产评估结果,公司累计计提资产减值 4.62 亿元,目前公司持有比克动力股权账面余额为 3.88 亿元。目前新力金融正在筹划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比克动力不低 51%的股权的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仅达成初步意向,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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