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所已连续多年担任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陆以平
(5)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0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67.58 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人员信息
2020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367 人(较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359)增加 8 人),从业人员 1143 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2 人。
(三)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52,149.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8,063.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195.39 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 5,000 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64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19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6,489.70 万元,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是否从 在其他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事过证 单位兼
券服务 职情况
业务
199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
签字注 中国注册会 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
册会计 王伟庆 计师 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 是 无
师 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
20 年。
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2014 年起从事
签字注 证券服务,为多家上市
册会计 虞哲 中国注册会 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 是 无
师 计师 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
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
7 年。
199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
质量控 中国注册会 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
制复核 陆德忠 计师 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 是 无
人 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
20 年。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五)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在 2020 年度执业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此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资料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