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公司股东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8,651,6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9.02%),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5,743,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4.1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根据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后续的减持进展与告知情况,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0年12月8日和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截至2021年3月28日,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公司收到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2、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减 持 均 价 减 持 股 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大宗交易 2020-9-17 5.94 1,743.5741 2
江苏新扬子造 大宗交易 2020-12-24 5.57 1,743.5741 2
船有限公司
合计 34,871,482 4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 计 持 有 股
7,865.1685 9.02 4,378.0203 5.02
份
江苏新扬子造 其中:无限售
船有限公司 条件股份 7,865.1685 9.02 4,378.0203 5.02
有 限 售 条 件
0 0.00 0 0.0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进行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
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减持后,江苏新扬子造船
有限公司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