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本公司”股份 78,651,6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9.02%)的股东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5,743,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4.1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78,651,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方式: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上限(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87.18 0.1%
大宗交易 3,487.15 4%
合 计 3,574.33 4.1%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个月内。;
6、承诺履行情况: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在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