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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12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174,140.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5.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绩增长符合预期,各业务板块稳健发展;

  5、经查询,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筹划对新能源资产的并购事项,目前尚未有新的进展;

  6、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