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18年4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于2018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并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18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8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