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阿根廷300MW光伏电站EPC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7年、2018年的光伏EPC业务发展产生一定
的积极影响,本合同项目是中国与阿根廷“一带一路”战略合作项目之一,也为公司发展“一带一路”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是将“智能光伏+科技农业”先进项目推向全球市场的契机,突出了公司在电站设计、EPC承建、智能运维管理、农业技术等整体解决方案的优势。
2、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本合同业务如果在2017年8月1日之前无法进入中阿双边商业金融贷款框架,EPC协议将终止。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及其孙公司腾晖能源阿根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根延腾晖”)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于近日签订了《100MW蔲察利I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相关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分包合同》、《100MW蔲察利II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相关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分包合同》、《100MW蔲察利III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相关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分包合同》,腾晖光伏承接上海电力合计300MW电站EPC分包业务,预计2018年5月19日为机械竣工日,涉及合同总金额31,800万美元(不含增值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9月21日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季景北路219弄116号
注册资本:70,708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骆家聪
经营范围:国内外电力、工业、市政、路桥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及总承包;工程机械设计、配套材料设备的经销,非标准件加工;自营产品、原材料及技术进出口;工程施工招标、技术咨询、转让、工程测量、监理;系统内职(员)工培训,电站设备监造、运输,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专业从事国内外电力工程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100MW蔲察利I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100MW蔲察利II太阳
能光伏电站项目、100MW蔲察利III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2、合同双方: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EPC总承包商上海电建—中国电建联合
牵头方)
腾晖能源阿根廷有限公司(分包商)
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离岸分包商)
3、工程内容:100MW蔲察利I、100MW蔲察利II、100MW蔲察利III太阳能
光伏电站项目相关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分包。
4、合同工期:机械竣工日为2018年5月19日。
5、合同价格和支付
①每个光伏系统100MW离岸部分及在岸部分的总价(不含增值税)为10,600
万美元,I、II、III项目共计(不含增值税)31,800万美元。
②根据离岸分包商及分包商的指示及相关发票,预计2017年6月1日前,
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首付款。
③根据分包商及离岸分包商的交付情况及进度,按合同要求将对65%的金额
进行支付。
④交付质量保函后,将支付5%的金额。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项目是中国与阿根廷“一带一路”战略合作项目之一,阿根廷胡胡伊省蔻察利是全球光照资源条件最优越地区之一,中国进出口银行将为该项目提供优惠融资。公司参与了这一里程碑式的先进项目,是将“智能光伏+科技农业”先进项目推向全球市场的契机,同时突出了公司在电站设计、EPC承建、智能运维管理、农业技术等整体解决方案的优势。
2、本次合同涉及总金额31,800万美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
收入的19.45%。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7年、2018年的光伏EPC业务发展产
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本合同执行对公司业务及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采用美元支付,可能存在美元与人民币转换的汇率风险;
2、合同付款方式为根据交付进度分期付款,可能存在EPC款回收较慢的风
险;
3、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本合同业务如果在2017年8月1日之前无法进入中阿双边
商业金融贷款框架,EPC协议将终止。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
1、《100MW蔻察利I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相关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
分包合同》;
2、《100MW蔻察利II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相关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
分包合同》;
3、《100MW蔻察利III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相关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
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