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9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之
参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与浙江浙
大网新易盛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盛网络”)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中利电子向易盛网络出售通信设备,共计580套,总金额为人民币
9962.40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易盛网络通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号8号楼5楼508室
法定代表人: 林应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
楼宇综合布线的设计、安装;系统软件的生产与销售。
成立时间: 2001年01月12日
易盛网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公司与易盛网络未曾
发生过任何交易。易盛网络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97)
具有关联关系。从成立至今持续经营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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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浙江浙大网新易盛网络通讯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主要合同条款
1) 合同标的为通信设备,总金额为9962.40万元。
2)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40个日历内交货。(交货时间如有临时变动,经甲
乙双方协商后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
3) 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货款;
甲方在交货完成当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的90%。
3、合同分两次签署,签署时间分别为: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2日。
4、违约条款:
1)如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延期交货或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支
付合同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或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追缴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
额的5%。
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货款,则甲方从应付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
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交货日期;如由此造成延
期付款过一个月或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追
缴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业务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其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
交易对手形成市场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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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1、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
风险。
2、因本合同执行周期较长,项目因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
成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项目利润会存在波动的风险。
3、合同履行期较长,可能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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