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2-5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兵团建工集团”)于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2 年 9 月 9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809,7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 113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2 年 9 月 9 日
股票简 北新路桥 股票代码 002307
称
变动类
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比例(%)
(万股)
A 股 1,280.97 大宗交易 1.01
合 计 1,280.97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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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不适用
来源(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本比例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 60,058.54 47.35 58,777.57 46.34
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332.45 33.37 41,051.48 32.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726.09 13.98 17,726.09 13.9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 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不适用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 不适用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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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证监许可〔2020〕1005 号核准,2021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增发 154,263,874 股,导致兵团建工集团持股比例由发行前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54.97%,被动稀释至 47.96%,详见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发布
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证监许可〔2020〕1005 号核准,本公司向兵团建工集团发行 1,080,000 张
定向可转换债券,简称为“北新定转”,代码为 “124015”;向特定投资者发行1,500,000 张定向可转换债券,简称为“北新定 02”,代码为“124021”。
2022 年 6 月 24 日,“北新定转”及“北新定 02”全部转为公司股份,累计
转股数量 59,369,655 股,转股股份来源均为新增股份;转股完成后兵团建工集团
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47.96%稀释为 47.35%,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6 月 29 日发布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9 日,兵团建工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 12,809,744 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47.35%减少至 46.34%。
2、兵团建工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