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9-3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
(3)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北新路桥公司17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汪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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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423,344,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1322%。
(2)现场投票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423,324,5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13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十一项议案: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423,34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3,34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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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3,34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3,34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5.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3,34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6.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34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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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34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8.审议《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23,324,530股,持股比例为47.1300%。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34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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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1,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23,34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11.审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23,34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付立新、姜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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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