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7-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审字(2018) 1860号
《审计报告》确认,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50,445,387.1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598,138.63元。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561,379,02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合计转增336,827,41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98,206,437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关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
(一)本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④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⑤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7-4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⑥董事会确认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
1.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率为89.49%;
2.根据2018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在建项目预计投资额约为65亿元。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561,379,02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合计转增336,827,41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98,206,437股。
本预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