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3-0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2 月 1 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武汉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洲大桥工程施
工总承包合同书》。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730 日历天。
3.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对本公司履行合同产生一定的影
响。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业主名称:团风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团风县人民路1号
负责人:刘应文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合同总金额为46110.0376万元。
2.结算方式:按照中标清单单价和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3.合同签署时间:2013 年 2 月 1 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3-05
4.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5.履行期限:730 日历天。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61 亿元,占本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的 15.9%。项目的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 2013 年、2014 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
极影响。
本公司拥有丰富的路桥施工经验,拥有专业施工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
履约能力。
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
业主产生依赖。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武汉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洲
大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