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2-04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10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部签订了艾尼-彭吉肯特-乌兹别克斯坦边境道
路改建工程项目合同协议。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2.工期: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总工期 3 年计 1095 天。
3.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当地政治局势变化可能会对项目产生影响。
二、项目业主情况介绍
1.业主名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部。
2.本公司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部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本公
司没有承接该业主的工程。
3.履约能力分析:该项目属亚行贷款项目,项目资金有保障。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协议总金额为84,700,003.22美元(折合人民币
536,998,020.41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的2012年10
月10日人民币兑主要货币汇率中间价,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6.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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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算方式:业主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成工程量清单,由工程监理工程
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完工工程量,再套用合同中相应的清单价格计算结算金
额,并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合同签署时间:2012年10月10日。
4.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5. 履行期限:1095 日历天。
6.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合同价 536,998,020.41 元,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18.5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项目的履行将对本公司 2013 年、
2014 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本公司拥有多年海外路桥工程施工经验,拥有专业施工机械设备和技术人
员,具备履约能力。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部签订的艾尼-彭吉肯特-乌兹别克斯坦
边境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