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2-02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4 月 10 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京藏高速 G6 与兰秦城市快速路水阜
连接线工程及水阜立交桥建设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291 日历天。
3、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对本公司履行合同产生一定影
响。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兰州新区东川镇何家梁
主营业务:土地储备、整理、开发利用,征地拆迁,生态及工程建设,项
目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建筑材料批发与
零售。
2、本公司与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
年度本公司没有承接该业主的工程。
3、履约能力分析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直属于兰州新区管委会管理的国有独资
公司,主要负责新区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利用、生
态环境建设、城市建设与经营、投融资等工作,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2-022
1、合同价格:协议总金额为:247,840,000 元人民币(贰亿肆仟柒佰捌拾
肆万元整)。
2、结算方式:业主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成工程量清单,由工程监理工程
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完工工程量,再套用合同中相应的清单价格计算结算金
额,并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合同签署时间:2012 年 4 月 10 日
4、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5、履行期限:291 日历天。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 2.47 亿元,约占本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的 8.55%。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 2012 年、2013 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
积极影响。
本公司拥有丰富的路桥工程施工经验,拥有专业施工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
具备履约能力。
合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
业主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京藏高速 G6 与兰秦城市
快速路水阜连接线工程及水阜立交桥建设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