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1-069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路桥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三号公路走廊项目,杜尚别-乌兹
别克斯坦边境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一号合同施工合作协议》。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盖章,并乙方向
甲方提交了反担保履约保函之日起开始生效。
2、合同工期: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900 日历天。
3、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对本公司履行合同产生一定影
响。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初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丙 88 号中路大厦
主营业务:承包国内外道路、桥梁、机场、港口、轻轨、隧道、航道、给排
水及其他土木工程建设项目;上述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总承包
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
及零配件的销售等。
2、甲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与甲方发生类似业
务的交易金额为 58,509.9 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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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大型企业,在亚洲、非洲、欧洲形成了高
效快捷的经营开发管理网络,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协议总金额为:82,084,442.14 美元。合同签署日银行间外
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 美元对人民币 6.36 元,上述协议总金额折算为人
民币(大写)伍亿贰仟贰佰零伍万柒仟零伍拾贰元零壹分(小写:
¥522,057,052.01)。
2、结算方式:业主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成工程量清单,由工程监理工程
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完工工程量,再套用合同中相应的清单价格计算结算金
额,并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合同签署时间:2011 年 11 月 25 日
4、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盖章,并乙方向甲
方提交了反担保履约保函之日起开始生效。
5、履行期限:900 日历天。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 5.22 亿元,约占本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21.6%。因该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因此预计对本公司 201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
影响。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 2012 年、2013 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
影响。
本公司自 2004 年开始国外市场的业务开拓,至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国外施
工经验,拥有专业施工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履约能力。
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
主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三号公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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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项目,杜尚别-乌兹别克斯坦边境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一号合同施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