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3-07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文件。
2.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7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2年9月14日,公司对《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首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文件。
6.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临时)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为更好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使股权激励起到预期激励效果,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
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公
司层面相关业绩考核指标。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前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期
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 万元;
根据各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期净利润、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
R=考核期公司实际完成量/考核期指标,R 值取值以上述两项指标孰低者,
下同)对考核期可解除限售额度进行解锁。
R≥100%,解锁 100%;
第一个
100%>R≥90%,解锁 90%;
解除限售期
90%>R≥80%,解锁 80%;
R<80%,解锁 0%。
1.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依
据。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2.本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的额度=本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锁比例。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2024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
长率之和不低于 90%;
第二个 (2)2023 年度、2024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解除限售期 根据各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期净利润、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
R=考核期公司实际完成量/考核期指标,R 值取值以上述两项指标孰低者,
下同)对考核期可解除限售额度进行解锁。
R≥100%,解锁 100%;
100%>R≥90%,解锁 90%;
90%>R≥80%,解锁 80%;
R<80%,解锁 0%。
1.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依
据。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2.本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的额度=本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锁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同上。
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期
对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 万元;
根据各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期实际达成率 R=考核期公司实
际完成量/考核期指标)对考核期可解除限售额度进行解锁。
第一个
R≥100%,解锁 100%;
解除限售期
100%>R≥90%,解锁 90%;
90%>R≥80%,解锁 80%;
R<80%,解锁 0%。
1.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依
据。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2.本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的额度=本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锁比例。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00%;
(2)2024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根据各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期实际达成率 R=考核期公司实
际完成量/考核期指标)对考核期可解除限售额度进行解锁。
R≥100%,解锁 100%;
第二个
100%>R≥90%,解锁 90%;
解除限售期
90%>R≥80%,解锁 80%;
R<80%,解锁 0%。
1.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依
据。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2.本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的额度=本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锁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同上。
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的原因
公司在 2022 年 8 月制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综合考虑当时的外
部环境、存量业务发展实际以及计划向储能业务拓展等情况,本着激励与约束对
等的原则,对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