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5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的出资事宜需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出资协议,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出资金额,具体出资金额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出资协议的签订和标的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相关框架性或意向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业务调整和转
型,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与深圳市普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普
乐”)签署《框架协议》,双方拟就普乐徐州项目为合作基石,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分二期在超高效 N 型晶硅电池研发和生产制造领域开展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出资金额,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后续具体出资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普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M12B3U
法定代表人:欧文凯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新能源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能源发电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新能源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和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研发;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最近三年,公司与深圳普乐不存在类似交易的情况。
3.中科云网与深圳普乐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普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深圳普乐)
(一)标的公司介绍
深圳普乐主要经营太阳能新能源项目投资、新能源发电技术的技术研发、新能源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和咨询服务等。目前已在江苏徐州设立普乐新能源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下称“普乐徐州”或“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已掌握基
于激光 SE 的 N 型 TOPCon 电池工艺、基于 LPCVD 的 IBC 电池工艺和基于激光掺杂
的 HBC 电池工艺等多种超高效 N 型电池专利技术。截止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累计已申请专利 56 件,其中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达 18 件,包括HBC 电池工艺及激光掺杂工艺等核心发明专利。目前普乐徐州 112 亩基地已完成2GW 产能工厂和配套设施的工程建设,预计三个月左右具备生产设备进场条件。
(二)合作目标
双方拟就普乐徐州项目为合作基石,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分二期在超高效N 型晶硅电池研发和生产制造领域开展合作。
1.第一期,普乐徐州产线实现 5GW 产能。其中,第一阶段,力争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1GW 设备调试、试生产;第二阶段,力争于 2023 年实现新增
4GW 产能,最终实现 5GW 产能。
2.按照行业规划,视市场情况,同期拓展第二期合作。双方另行协商出资比例在江苏泰兴设立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利用现成厂房,新设 3GW电池产能产线,并具备容纳后期 7GW 产能生产条件。力争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发挥各自优势,最终在江苏泰兴实现 10GW 产能建设。
3.以上一二期产能投放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总目标维持不变。
(三)合作方式
标的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1,030.928 万元人民币,上市公司拟通过增资标的公司方式,持有普乐徐州 50.1%股权。上市公司出资金额,待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出具最终的评估审计结果后,双方协商确定。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增资协议》具体约定为准。
(四)特别约定
甲方应尽快推进聘请财务顾问(如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完成评估审计工作,完成交易方案。若交易方案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本框架协议终止。
(五)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有关内容向第三方透漏。但按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披露的除外。
(六)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协议履行有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守约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有利于助推公司向新能源业务链拓展和布局,符合公司目前业务转型实际,若后续协议得到进一步落实以及标的公司实际运营达到预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目前尚未
确定具体出资事宜,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并与交易对手方就出资事宜进行磋商,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的出资事宜需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出资协议,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出资金额,具体出资金额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出资协议的签订和标的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说明
本次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报告。
七、备查文件
1.《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