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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网: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6

ST云网: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1-04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另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因法院执行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经认真自查,公司因主
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同时,公司也不存在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为此,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其情形已消除的情况

    1.公司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16 年、2017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开市起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措
施。


  根据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02 万元,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
情形已经消除,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
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9.98 万元,以及公司原预计 2019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 万元至-900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对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 云网”变更为“ST 云网”,股票代码仍为“002306”,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2.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的情形已消除的说明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业务由单一的餐饮团膳业务变更为“餐饮团膳+互联网游戏推广及运营”双主业协同发展格局,并实现营业收入 27,204.11 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92.25%,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业务收入 562.38 万元后,公司主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641.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03 万元,2020 年度亏损主要系摊销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4,317.83 万元因素影响,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2.8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688.06 万元;2020 年度净现金流增加 9,491.58 万元,其中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1,467.48 万元。据此,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增强,经营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公司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二、公司基本银行账户首次被冻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以及第二次被冻结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首次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
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及其情形已消除的情况


  公司与北京大自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公司”)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败诉,大自然公司依据生效判决书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淀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冻结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大自然公司本次申请冻结金额为 1,423.53 万元,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为72.32 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931.13 万元)的7.77%,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货币资金(2,304.10 万元)的 3.14%,虽然占比较小,但鉴于本次冻结时公司主营业务仅为餐饮团膳,业务结构单一、盈利薄弱,公司经营现状仍未见好转,资金周转困难,而且本次被冻结系生效民事判决书要求公司实际履行支付义务导致。公司认为基本账户被冻结将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规定的需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措施的情形,遂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
结事项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1),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大自然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以 1,700
万元终止本次执行并解除冻结账户,大自然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向海淀
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基本账户的冻结。至此,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3 条规定需要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二)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规定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情形的说明

    1.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的情况

  北京中投国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国亚”)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以“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要求支付独立财务顾问费 1,400 万
元,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以诉讼保全方式冻结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截至目前,
该诉讼案件尚处于诉讼过程中。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处理中投国亚诉
讼事宜,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向海淀法院递交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材料,并
提供了担保物进行担保,且该担保物价值大于保全金标的额 1,400 万元。海淀法

院已经受理公司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开庭审查,基本认可公司的请求。
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公司所提供担保物进行审查。后续,公司将积极与海淀法院保持沟通,争取早日解除该银行账户的冻结。

    2.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规定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情形的说明

  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系中投国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所致,其申请冻结金额 1,400 万元,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 72.36 万元,本次冻结时,公司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已发生较大变化,经营状况好转,逐步形成了“餐饮团膳+互联网游戏推广及运营”双主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204.11 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92.25%,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业务收入 562.38 万元后,公司主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641.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03 万元,2020 年度亏损主要系摊销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4,317.83 万元因素影响,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82.80 万元,2020 年度净现金流增加 9,491.58 万元,其
中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1,467.48 万元。

  如前所述,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时,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盈利能力已显著提升,且本次实际被冻结金额占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占 2020年末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0.61%,占比较小;其次,母公司除此账户外,还有其他一般账户进行日常结算,可以保证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主要业务均由下属各子公司独立结算,相应资金均由各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进行归集和调配,各下属子公司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未有其账户被冻结或受限情况。

  据此,公司认为基本银行账户第二次被冻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的情形。

    三、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综上,公司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为此,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云网”变更为“中科云网”,证券代码仍为“002306”,日涨跌幅限制由 5%恢复为 10%。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材料的,本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在此期间,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本所可以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就公司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规定的期限”之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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