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1-03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14:00 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2 号院 2 号楼东旭国际中心 C
座 1006 室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3 月 31 日 14: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2 号院 2 号楼东旭国际中心 C 座 1006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以下简称“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03,29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02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为 12,408,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3 人,拥有及代表股份数为 215,707,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79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7,222,3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5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423,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6,798,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094%。
5.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郭晓桦、刘爽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00《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215,44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8%;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16,958,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00%;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1%;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215,44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8%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16,958,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00%;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1%;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0《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215,44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8%;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16,958,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00%;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1%;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0《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215,44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8%;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16,958,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00%;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1%;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00《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215,44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8%;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16,958,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00%;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1%;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215,44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8%;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16,958,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00%;
反对票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1%;
弃权票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