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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网: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8

ST云网: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0-9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 14:00 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2 号院 2 号楼东旭国
际中心 C 座 1006 室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90)。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 14: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2 号院 2 号楼东旭国际中心 C 座 1006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以下简称“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91,956,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51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22 人,代表股份数为 13,044,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3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5 人,拥有及代表股份数为 205,001,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049%。

  4.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郭晓桦、刘爽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00《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204,649,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5%;

  反对票 351,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5%;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6,163,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036%;

  反对票 351,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64%;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关于补选吴爱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204,299,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8%;


  反对票 5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5%;

  弃权票 196,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5,813,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318%;

  反对票 5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69%;

  弃权票 196,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0《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6,429,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98%;

  反对票 37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6%;

  弃权票 196,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5,943,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271%;

  反对票 37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6%;

  弃权票 196,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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