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0-3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 年 5 月 22 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00 万股;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 年 5 月 19 日;
4.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000 万份;
5.期权简称:云网 JLC2,期权代码:03786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已在内部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9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
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首次披露《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后,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以期更好地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对首次披露的《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考核期间、激励计划有效期等要素进行相应调整、更新。公司遂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更新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新后)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调整、更新后的方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亦就调整、更新后的方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更新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新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对《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该调整事项符合有关规定;此外,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5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1 元/份;向上述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4,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2.0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说明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
4.授予数量:本次授予权益总数为 8,000 万股,其中股票期权 4,000 万份,
限制性股票 4,000 万股。
5.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6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2.91 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为每股 2.04 元。
7.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获授的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占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数量 总量 授予权益总 占目前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万股) (万股) 数的比例
王禹皓 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 200 200 400 5% 0.5%
黄婧 非独立董事 400 400 800 10% 1%
吴爱清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400 400 800 10% 1%
沈洪秀 审计负责人 400 400 800 10% 1%
龙英琦 副总裁 400 400 800 10% 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200 2,200 4,400 55% 5.5%
(业务)人员(31人)
合计(36人) 4,000 4,000 8,000 100% 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 36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
分两期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第一个行权期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第二个行权期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 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股票期权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