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0-3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0 年 5 月 13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 4,000 万份;限制性股票 4,000 万股。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董事
会根据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随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本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以 2020 年 5 月 13 日为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1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4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6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 36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
分两期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第一个行权期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第二个行权期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 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2.91 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第一个行权/解除 以 2019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限售期
以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实现盈利。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第二个行权/解除 以 2019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限售期
以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 2021 年实现盈利不低于 2000 万元。
注:1)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2)营业收入是指经
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解
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前提下,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
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需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
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
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
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
年度得分X X≧80 60≤X<80 X <60
考评结果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 0.7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解除限售,当期未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1.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文
件。
2. 2019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首次披露《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后,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以期更好地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对首次披露的《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考核期间、激励计划有效期等要素进行相应调整、更新。公司遂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更新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新后)的议案》。独立董
整、更新后的方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更新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新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对《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该调整事项符合有关规定;此外,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0年5月13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