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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5 深市 南国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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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南国置业: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034 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 202 号泛悦中心 B 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普高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11,602,744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1.03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 705,695,12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0.69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5,907,6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0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中小投资者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870,59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4538%。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710,992,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42%;反对 608,9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856%;弃权 1,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59,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2407%;反
对 608,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64%;弃权 1,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2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710,992,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42%;反对 608,9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856%;弃权 1,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59,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2407%;反
对 608,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64%;弃权 1,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2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710,992,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42%;反对 608,9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856%;弃权 1,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59,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2407%;反
对 608,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64%;弃权 1,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2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710,992,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42%;反对 610,7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858%;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59,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2407%;反
对 610,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593%;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710,992,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42%;反对 610,7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858%;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59,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2407%;反
对 610,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593%;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710,992,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42%;反对 610,7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858%;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59,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2407%;反
对 610,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593%;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2020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 709,370,06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862%;反对 2,232,679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3138%;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37,91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6327%;反
对 2,232,6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3673%;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2020 年度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 9,130,74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310%;反对 267,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8499%;弃权 1,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 702,202,297 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00,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733%;反
对 26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038%;弃权 1,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2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9,130,74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310%;反对 267,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8499%;弃权 1,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 702,202,297 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00,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733%;反
对 26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038%;弃权 1,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2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国置业发行物业费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同意 711,333,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21%;反对 267,9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376%;弃权 1,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00,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733%;反
对 26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038%;弃权 1,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2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国置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同意 711,333,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21%;反对 267,9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376%;弃权 1,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00,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733%;反
对 26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038%;弃权 1,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2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 711,333,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21%;反对 267,9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376%;弃权 1,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00,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733%;反
对 26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038%;弃权 1,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2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3.0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 711,333,04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21%;反对 267,9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376%;弃权 1,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00,8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733%;反
对 26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038%;弃权 1,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2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3.02、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
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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