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非
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帐户”
中所持有的 9,118,384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非交易过户至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专户。
根据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和《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锁定期为 24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届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关
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2)。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届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
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截至本公告日,本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9,118,3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二、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一期
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和《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除此之外,本
持股计划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存续期届满前,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处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处置,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