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人员信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合伙人 46 人,注册
会计师 33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04 人。
业务信息:苏亚金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09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2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05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32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26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35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F52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D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 0.70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2021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来民,1998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0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艳,2012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199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1996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16 家,挂牌公司 4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苏亚金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