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4-01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招标结果,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建议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因审计工作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食宿由公司安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 谢泽敏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60
2023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971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500
业务收入总额 15.78 亿元
2022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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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家数 196
2022 年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2.43 亿元
(含 A、B、H 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成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
陈鹏简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3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美盈森、柳化股份、金莱特、杰美特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
李斌简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2023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快意电梯、柳化股份等。任微康益生菌(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大信事务所合伙人汤艳群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汤艳群简介:从 2010 年 3 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
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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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按照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公司招标程序最终确定 2024 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招标预中标单位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IPO 至今的审计工作。该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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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经审议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为一年,建议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