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044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高端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苏州智谷项目”),并将苏州智谷项目所属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5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
定投资者发行了 111,923,68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 12.58 元/股,该
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7,999,957.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887,923.18 元,
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8,112,034.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
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6]第 5-0004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使用募 募集资金项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目余额
包装印刷工业 4.0 智慧型工厂(东莞)项目 25,000.00 25,539.96 0.02
包装印刷工业 4.0 智慧型工厂(成都)项目 20,000.00 14,804.10 6,276.02
包装印刷工业 4.0 智慧工厂(六安)项目 17,983.52 注 11,926.28 9,607.88
包装印刷工业进出口贸易及保税加工(岳 10,000.00 3,356.41 7,323.72
阳)项目
高端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18,000.00 37.80 19,067.41
包装印刷工业 4.0 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 20,000.00 14,365.51 5,906.54
基于装备制造的智慧包装工业 4.0 产业园项 28,000.00 1,445.52 27,173.04
目
合计 138,983.52 71,475.58 75,354.62
注:包装印刷工业 4.0 智慧型工厂(六安)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
金净额 17,811.20 万元,剩余金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的部分。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高端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苏州智谷项目”)计划投资期限为
24 个月,原预计 2020 年 1 月建成投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
资金投入进度为 0.21%。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几年国内土地、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部分制造业企业为了控制综合成本,逐步将产能向土地及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地区转移;同时,在国际贸易局势趋于复杂化的环境下,区域内部分客户(如电子通讯行业部分企业)为分散经营风险将制造业务向东南亚等新兴市场转移,导致区域市场需求发生变化。
另一方面,公司在相邻省份投资建设的六安智慧工厂已于 2019 年逐步投产,该工厂可在一定程度分担公司苏州美盈森生产基地的满负荷运转压力。
综合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和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短期内并不是公司大规模资金投资于苏州智谷项目的最佳时机,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终止苏州智谷项目。
2、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苏州智谷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7,962.20 万元及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3、符合相关规定及作出承诺事项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 1 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终止苏州智谷项目,并将苏州智谷项目所属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是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建设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议案事项。
本次终止苏州智谷项目并将苏州智谷项目所属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监事会意见
本次终止高端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并将高端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所属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建设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部分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
因此,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