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118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王海鹏、王治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34)。
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先生及第二大股东王治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95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其中,(1)减持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2)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截止2019年11月15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王海鹏先生及王治军先生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37万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减持股
(元/股) (万股) 比例 份来源
王海鹏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8 日 4.95 242.00 0.16%
2019 年 11 月 13 日 5.23 515.23 0.34% 首次公
集中竞价 开发行
王治军 交易 2019 年 11 月 14 日 5.28 484.77 0.32% 前股份
2019 年 11 月 15 日 5.16 195.00 0.13%
合计 -- -- -- 1,437.00 0.94%
王海鹏先生、王治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之日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0.9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64,546,796 43.40% 662,126,796 43.24%
王海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4,546,796 43.40% 662,126,796 43.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64,289,120 10.73% 152,339,120 9.95%
王治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289,120 10.73% 152,339,120 9.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海鹏先生及王治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鹏先生及王治军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届满,
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3、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5日,王海鹏先生及王治军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0.78%,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