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73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拓展泰国市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及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公司”或“乙方”)、TongliTrading Co., Ltd.(以下简称“丙方”)拟签署《出资人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名:CHINA WEST CONSTRUCTION GROUP (THAILAND)CO.,LTD.,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为 150 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 72 万美元,持股 48%;湖南公司
出资 1.5 万美元,持股 1%;Tongli Trading Co., Ltd.出资 76.5
万美元,持股 51%。
2.对外投资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十六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 1318 号长沙佳海工
业园二期二组团 G1 栋 206 房
法定代表人 燕雷鸣
商品混凝土及原材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 及技术咨询;建筑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
湖南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3.其他说明
经查询,湖南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Tongli Trading Co., Lt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Tongli Trading Co., Ltd.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23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泰铢
注册地址 泰国曼谷市邦猜区邦猜路皇家城街道 819/74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崇杰
水泥、砂石、煤灰、铝材、钢材、砌块等种建筑用
经营范围 材料的采购与销售;各式珠宝的加工、销售与贸易;
各种酒类销售与贸易等
主要股东 李崇杰 于万侠 Pronyanee kunkiratiyut
实际控制人 李崇杰
2.关联关系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其他说明
经查询,Tongli Trading Co., Ltd.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建西部建设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英文名:CHINA WEST CONSTRUCTION GROUP (THAILAND)CO.,
LTD.(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150 万美元
3.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沥青混凝土生产与销售;精品骨料加工与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与板材、干混砂浆、外加剂及其他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
股 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美元)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 72 48%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中建西部建设湖南 1.5 1%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Tongli Trading 76.5 51% 货币 自有资金
Co., Ltd
合 计 150 1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公司将与Tongli Trading Co., Ltd签署《出资人合作框架协议》。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中建西部建设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50 万美元
3.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中建西部建设 中建西部建设 Tongli Trading 合计
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有限公司 Co., Ltd.
出资金额 72 1.5 76.5 150
(万美元)
出资比例 48% 1% 51% 100%
出资方式 现金 现金 现金 现金
出资期限 各股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另行约定)按各自出资比例实缴到
位。
4 .股东出资比例、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各股东应严格按照上表要求足额缴纳出资,按照《章程》约定,各股东应当在收到公司注资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所占股权比例以现金的方式同步将资本金实缴到位。
(二)合资公司治理机构
为保障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
1.股东会: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
方提名 1 名董事、乙方提名 1 名董事,丙方提名 1 名董事,经股
东会选举后正式任命。各方在委派或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公司股东会。董事长由甲方提名委派人员担任。
3.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 2 名监事组成,由甲、
丙两方各推荐 1 名,经股东会选举后正式任命。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4.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经营班子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营班子 4 名,其中总
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总监 1 名。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
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和丙方推荐 1 名,丙方推荐的副总经理仅协助对接维护泰国当地资源,不参与项目日常运营。
(三)股权转让与协议终止
1.股权转让
(1)合资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两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其所持合资公司股权。
(2)合资公司成立三年后,股东可以依照泰国本地有关法律法规转让股权。
(3)合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依照泰国法律法规执行。
2.协议终止
(1)甲乙丙三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2)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三方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前期已发生的费用,互不承担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本协议各方的原因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
本协议无效或迟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其他股东。
2.任何一方因自身责任导致违反本协议,在合资公司成立之前单方面退出合作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0.2%。
3.本协议应根据泰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管辖。
4.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均应在泰国通过仲裁解决,仲裁由一名仲裁员根据泰国仲裁协会 (TAI) 的仲裁规则以英语进行。
(五)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丙方持壹份,每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积极落实“走出去”战略,优化海外业务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总体规模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尚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泰国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合资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存在一定的风险。
公司将在投资实施过程中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