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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15:00-2019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
666号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文贵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代表股份587,461,3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37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名,代表股份35,582,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股份
587,435,5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3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股份2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7,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7,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7,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7,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8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7,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7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7,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75,07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5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5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565,298,543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7,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中建财务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575,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7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551,879,070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7,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7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洁、徐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