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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齐心控股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降低齐心控股的股票质押率,合理控制自身负债率。
2、齐心控股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
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齐心控股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所持的公司股票4,545,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0.619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目的
齐心控股在告知函中表示: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降低齐心控股的股票质押率,合理控制自身负债率。
二、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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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福虹路 9 号世贸广场 A 座
1707-1708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5 月 27 日、2020 年 5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齐心集团 股票代码 002301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20 年 5 月 27 日 234.0000 0.3188
A 股 2020 年 5 月 28 日 220.5000 0.3004
合 计 454.5000 0.619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多选) 其他 ☑(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深圳市齐心控 26,706.9997 36.3846 26,252.4997 35.7654
股有限公司 全部为无限
陈钦武 售条件股份 3,600.0000 4.9045 3,600.0000 4.9045
陈钦徽 2,160.0000 2.9427 2,160.0000 2.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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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7.4978 0.2009 147.4978 0.2009
其中无限售 36.8745 0.0502 36.8745 0.0502
陈钦鹏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110.6233 0.1507 110.6233 0.1507
条件股份
合计 32,614.4975 44.4327 32,159.9975 43.8135
其中:无限售 32,503.8742 44.2820 32,049.3742 43.6628
合计持有股份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110.6233 0.1507 110.6233 0.1507
条件股份
备注:齐心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披露日至本次减持后,其拥有的股份累计减少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84%。
三、股东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1、2020 年 4 月股份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
告》,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
生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承诺:自该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上市公
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目前,该承诺正在正常履行中, 本次减持未违反以上承诺。
2、股东其它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
从 IPO 上市至今的其它关于股份限售或减持等承诺均已履行完毕。详见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中“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2、本次齐心控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齐心控股不存在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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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五、备查文件
齐心控股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