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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230,241,388.46 元,以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258,876,151.36 元为基数,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334,387,922.92 元,再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
利 188,999,599.80 元(含税),再扣除报告期内计提的盈余公积 25,887,615.14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78,376,859.34 元,资本公积金为 2,025,403,272.92
元。
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为此,公司拟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734,020,099 股,扣除截至报告披露
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23,712,166 股后股本 710,307,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06,546,189.95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若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享有分红权股本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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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回购股份金额计入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和比例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文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19 年度回购股份金额计入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和比例。
公司 2018 年度回购项目在 2019 年度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1,437,300
股,成交金额为 11,760,21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2019 年度回购项目在 2019 年度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7,872,650 股,回购总金额为 97,296,618.18 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两次回购项目在 2019 年度实施回购的总金额为 109,056,836.18 元,报告期回购股份金额全部计入 2019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和比例。
基于以上,公司 2019 年度纳入现金分红金额总额为 215,603,026.13 元;其中现金分红金
额 106,546,189.95 元,占总现金分红总额的 49.42%;以其他方式(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为 109,056,836.18 元,占总现金分红总额的 50.58%。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式、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同意公司董事会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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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