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50元/股(含);若全额回购和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571,429股,回购股份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1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股份7000万元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金额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表决。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本次回购项目。
三、根据回购股份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前次回购公司股份项目累计回购的11,802,416股,将与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一起,分两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不再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在以下风险:
(1)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及公司未能在三年内按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用途实施,则存在公司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风险。
(4)可能因相关回购法规政策的实施调整和监管要求,而相应调整或终止本回购方案。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让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
1、本次回购的目的及用途
为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让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本次回购股份7000万元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前次回购公司股份项目累计回购的11,802,416股,将与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一起,分两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金额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50元/股。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股东大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1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拟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全额回购,回购股份价格17.5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571,429股,回购股份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1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东大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如遇不得回购股份期间,则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公司不得在以下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限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7、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事项;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等法律法规允许的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7000万元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前次回购公司股份项目累计回购的11,802,416股,将与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一起,分两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金额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项目方案若全部实施完毕,按回购价格上限17.50元/股测算,将有4,000,000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剩余4,571,429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在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成功实施后,不会限售或注销而导致股本结构变更,按4,571,429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后,届时公司股权结构的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预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93,541,579 12.74% 93,541,579 12.82%
无限售流通股 640,478,520 87.26% 635,907,091 87.18%
总股本 734,020,099 100% 729,448,670 100%
注:上述表格中,回购前股本结构以截至2019年10月30日的公司股本结构为依据。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分析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539,292,582.8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436,807,008.23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15,000万元全部使用毕,按以上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9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6%。同时,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更为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予以注销时,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并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上一次回购项目回购的股份,与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一起,将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择期分两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照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工商变更事宜。
六、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