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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鉴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东证
融汇齐心共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存续期即将到期,
2017年11月9日,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不超过18个月。
2、鉴于公司作为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委托人,于2016年5月与管理人——东证融
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到期后不得展期,为维护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将变更管理机构委托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设立江苏信托·齐心共赢5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江苏信托·齐心共赢5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以当日收盘价)承接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14,536,901股并进行管理。
3、鉴于前述2中,用于承接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所持公司股票的江苏信托·齐心共赢
5号涉及产品要素的变更,相关变更修订内容详见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及
其摘要。
4、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及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及其
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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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1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截至2016年8月11日,公司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21.15
元/股,购买数量14,536,9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89%),买入总金额30,752.79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
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即2016年6月6日至2017年12月5日(自东
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之日起算);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6年6月
14日至2017年6月13日(自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齐心共赢5号次2级委托
人指令购入公司股票之日起算)。
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公司因实施“硬件+软件+服务”的企业级大办公服务平台战略,窗口期内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公司股票。
二、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
1、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存续期将于2017年12月5日到
期;
2、公司作为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委托人,于2016年5月与
管理人——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到期后不得展期。
为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于2017年11
月9日,经出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不超过
18个月;同时公司将变更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委托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成立江苏信托·齐心共赢5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
简称“江苏信托·齐心共赢5号”),择机通过大宗交易(以当日收盘价)承接东证融汇齐心共
赢5号所持有的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公司股票14,536,901股,并进行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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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江苏信托·齐心共赢5号存续期不超过18个月(自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信托·齐心共赢5号设立之日起算)。
本次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承接的公司股票无锁定期,但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限内买卖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的主要修订内容
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江苏信托·齐心共赢5号预计募集规模为人民币叁亿元整
(小写:300,000,000元),并按“1元/份”确认对应的信托单位份额。其中,优先信托资金
最高募集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元)(“优先级最高募集金额”),一般信
托资金最高募集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 元)(“一般级最高募集金额”)。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优先信托单位总份数与一般信托单位总份数的比例不高于2:1;信托计划
存续期不超过18个月。
公司作为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江苏信托·齐心共赢5号的一般级委托人,在信托计
划设立完成时,先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为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垫资,待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了结清算之后,所退回的款项归还齐
心控股前述垫资款,若前述退回款项与齐心控股垫资款产生差额,则该部分差额由齐心控股先行垫付,待江苏信托·齐心共赢5号清算后予以归还。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