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方式)
二零一六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集团”,“本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齐心共赢5号”或“本资管计划”)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合同尚未签订,本资管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齐心集团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本计划草案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管理,并全额认购由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齐心共赢5号”)的次2级份额。
五、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万元,按照不超过2: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次1级以及次2级份额。齐心共赢5号存续期内,优先级、次1级份额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和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优先级、次1级份额的综合预期收益率与费用总计不超过7.6%。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为齐心共赢5号承担补仓义务,并就优先级、次1级委托人委托资金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承担不可撤销的补偿责任。同时,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的公司股票在解禁期满后如果给员工造成损失,其将按照员工的实际成本予以补偿。
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0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七、以齐心共赢5号资金规模上限32,000万元和2016年4月26日(董事会通知发出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9.04元/股测算,齐心共赢5号所能购买和
持有的标的股份数量上限为1,680.67万股,最高不超过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4.4985%,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意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八、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东证融汇根据齐心共赢5号委托人的指令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齐心集团的股票。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18个月,自本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东证融汇根据齐心共赢5号委托人指令购入齐心集团股票之日起计算。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涉及对员工持股计划优先级、次1级以及次2级份额提供补偿的方案已获得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的同意和认可。
目录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原则......8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8
第二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9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9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9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9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10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10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10
三、标的股票规模......11
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12
第五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13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1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13
第六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14
一、持有人会议的职权......14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14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15
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16
一、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16
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义务......16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16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权......17
五、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17
六、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18
第八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9
一、自行管理......19
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宜......19
三、资产管理机构......19
第九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0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20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21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21
第十章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22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22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22
第十一章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3
第十二章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4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24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4
第十三章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5
第十四章其他重要事项......26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齐心集团/本公司/公司指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指 东证融汇齐心共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指 《深圳齐心集团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齐心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资产管理机构、东证融指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汇
托管人 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有权通过东证融汇的集合
标的股票 指 资产管理计划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齐心集团股票
控股股东 指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小板信息披露备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
指
忘录》 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须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认定、监事会核实。
(五)统筹规划、按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