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廖俊杰先生、席军先生、龚金龙先生、丁晓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翼飞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张晓涛先生、王松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有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杨翼飞女士、张晓涛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松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或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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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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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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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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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8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 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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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 年修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制作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或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十、审议通过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