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6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披露
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榕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5,058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94%,其中,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208,605 股且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减持计
划届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2022 年 12 月 30 日陈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董事陈榕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陈榕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208,605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现因陈榕女士退休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亦不在公司任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
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因此,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价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 12 月 29 日 23.2558 23,300 0.0019%
陈榕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 12 月 30 日 23.646 185,305 0.0149%
合 计 208,605 0.0168%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获得的股份;参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合计持有股份 834,420 0.0671% 625,815 0.05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605 0.0168% 156,454 0.0126%
陈榕 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25,815 0.0503% 469,361 0.0377%
非流通股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66,300 0.0053% 33,150 0.0027%
高管锁定股 559,515 0.0450% 436,211 0.035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陈榕女士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陈榕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终止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