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玉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6 月 20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
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玉勋先生、龚金龙先生两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叶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经自查后确认,在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后,不会出现下列情形: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玉勋,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张玉勋先生曾就职于中国电子进出口湖南公司、百胜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兼品管部总监。张玉勋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 股。张玉勋先生与公司其他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玉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玉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龚金龙,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浦城县圣农伊博蛋白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龚金龙先生与公司其他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龚金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龚金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叶蔚,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叶蔚女士于 1997 年进入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肉鸡加工厂副厂长、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兼品管部副总监,具有丰富的肉鸡品质管理经验。叶蔚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0 股。叶蔚女士与公司其他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叶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叶蔚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