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0-01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81.8995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389%。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30 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
2020年1月13日,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0年1月13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81.8995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30人,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2.0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限售期情况说明:本激励计划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7、本计划授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
下(首次授予不含预留部分):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万股 )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时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陈榕 董事、副总经理 11.0500 2.06% 0.009%
2 陈剑华 董事、副总经理 11.0500 2.06% 0.009%
3 周红 董事 11.0500 2.06% 0.009%
4 林奇清 财务总监 5.9000 1.10% 0.005%
廖俊杰 董事会秘书、副总
5 经理 5.9000 1.10% 0.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25 人) 436.9495 81.44% 0.353%
合计(230 人) 481.8995 89.82% 0.38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及傅芬芳女士的近亲属周红先生,作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该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和拟授予权益 数量的确定标准与本次激励计划其他激励
对象的确定标准一致。公司拟授予周红先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5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2.06%,公司进行了核查认为该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与其所任职务是相匹配的。
(4)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
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 ,系因在计算时 “ 四舍
五入”所致。
8、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及其他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股票第一期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1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股票第二期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3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股票第三期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3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股票第四期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 3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3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