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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提名委员会:关于总经理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建议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电兴发:提名委员会:关于总经理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建议 PDF查看PDF原文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关于总经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建议

    作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委员会 成员,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议事规则》和《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新任总经理、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建议如下:

    一、经审阅汪宇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汪宇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 验,具有成熟职业经理人应有的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具 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 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汪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

  二、经审阅吴小岭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有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存在。我们同意提名吴小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页无正文,仅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总经理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

  (瞿洪桂)                  (陈  新)                (韩旭)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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