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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7 深市 博云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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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8

博云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可以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向商业银行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此议案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博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 2,000 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373 期(3 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
                对公结构性存款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期限:3 个月整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40%-3.35%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 年 09 月 17 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⑧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⑨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2、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浦发银行购买 1,000 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371 期(3 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
                对公结构性存款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期限:3 个月整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40%-3.20%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 年 09 月 17 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⑧资金来源:伟徽新材闲置自有资金

    ⑨伟徽新材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3、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预期的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二)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购买 2,000 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8 天(黄金挂钩看涨)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期限:98 天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35%-2.90%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 年 09 月 16 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⑨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2、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挂钩标的对应的汇率、商品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的波动。

    (3)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4)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5)产品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6)产品不成立风险:在产品成立日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则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7)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
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
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指定结算账户。

    (三)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购买 2,000 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聚赢股票-挂钩中证 500 指数结构性存款(SDGA210227D)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期限:90 天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40%-2.88%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 年 09 月 17 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⑧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⑨公司与民生银行无关联关系

    2、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产品运行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汇率等多种风险市场,导致市场未按照理财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将仅获得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最低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3)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产品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成立前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客户可能面临投资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产品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偿还等环节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影响本结构性存款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5)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提前终止,客户收益可能低于参考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客户权益须知》中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录银行官方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客户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如客户怠语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此外,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客户,并可能会因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但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7)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民生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干扰事件风险:如果挂钩标的的价格因干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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